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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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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内促政策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商务部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强化购车优惠政策支持。具体活动如下所示:“百城联动”汽车节。建立“百城联动”重点活动清单。

候选城市及其重点汽车促消费活动安排。商务 部将选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约100个城 市,形成“百城联动”重点活动清单。聚焦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

本地汽车生产企业根据不同车型车辆售价让利1000-48500元;其他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发放500-2000元不等的消费券。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1、新颁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主要有六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最后一章附则。在汽车销售方面主要推进了四个方面的改革。

2、工厂需通过环保部门认证。销售过程归工商局管。汽车上牌归公安部管。生产销售税务由国税和地统分别管理。另外还有安全生产和质量也由对口的部门管理。

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

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厂家不得要求授权经销商按照指定的价格销售其产品,由于厂家不得要求授权经销商按照指定价格销售其产品,授权经销商可以自主定价,这样就会促进市场价格竞争,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合理的汽车价格。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影响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了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比如,禁止供应商实施单方确定销售目标、搭售商品、限制多品牌经营及转售等行为,也禁止经销商冒用供应商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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